为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引导单位依法统计、守信统计,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单位榜样,营造统计调查对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龙门县统计局组织开展了“统计诚信单位”评选认定工作,经县局相关专业、有关乡镇核实,现就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7日前向龙门县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股反映,(联系人:刘志勇,联系电话:0752-7780172)详见附件,龙门县统计局2023年12月4日附件:龙门县2023年度“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名单112441324456703791H龙门县实验学校2914413247122822377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