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3〕30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我辖区符合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及首次来鄂4人,补贴金额2.2万元,现公示期7天,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补贴人有异议,请拨打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82716792,联系人:刘俐李怡姓名享受政策类别人数金额(元)胡思雨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吴小凤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刘可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李炆峰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朱丽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汪玥漪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康探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朱贻鑫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胡佳伟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李丽华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朱王田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蒋英姿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王姮外省返乡就业人员11000张雪艳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杨汉春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王娟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谭宇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邓光铁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汪静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李梦园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潘玉伟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张泽毅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温芳瑶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孙玲玲首次来鄂就业人员11000江岸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12月4日附件:关联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