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函〔2022〕103号)《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合浦县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2〕25号)要求,拟审核通过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5年退出户及监测对象陈春梅等155人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投诉,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合浦县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合浦县廉州镇中山路40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9-7269788,hpshfpg72697883@163.com,全国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及监督平台电话:12317,附件:2023年第四批雨露计划秋季学期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学生名单合浦县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2023年12月4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第四批雨露计划秋季学期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学生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