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二、事项简述参保人员已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国人离境或离职、港澳台人员离境的,终止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三、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四、实施主体汉源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五、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六、申办条件已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国人离境或离职、港澳台人员离境的参保人员,七、申办材料(一)办理情形1.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6项,2.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3.外国人离境或离职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5项,4.港澳台人员离境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项,(二)材料清单1.《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表》,2.本人储蓄卡或活期存折(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时提供),6.已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14:00-17:30十三、咨询查询途径0835-4226727、0835-12345十四、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835-4222054十五、备注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2.费款默认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