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我市依法注册,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对照《截至12月4日在系统内已填报待推荐上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逐一联系、协助企业完成申报,(二)企业申报,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尽快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系统生成的《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企业承诺书》企业公章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整理汇总本批次申报企业材料,报送材料包括1.《企业名单》汇总excel版和镇街盖章扫描电子版、纸质版,2.企业申报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和扫描电子材料(汇总一个pdf文件),均按《企业名单》顺序排列,三、注意事项(一)申报企业可于12月23日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情况,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