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最新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省人社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系统已根据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减免对应的单位划型类型设定全省统一的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则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照大型企业返还标准执行,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按照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系统设定标准统一执行,经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并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归档后,四、加快批量审核和支付进度根据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请”工作要求,经大数据对碰和各市(区)审核后,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系统免申请批量导入权限下放到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人员,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数据导入进度,初始批量空白数据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协助填充导入,导入失败数据或其余新增数据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修改导入,市社保局和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要加强协作,在11月5日前将第一批符合免申请条件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位,11月15日前将剩余符合免申请条件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