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2023年度汕尾市标准化战略资金申报项目审定意见》,现将2023年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公示如下:一、资助项目资金共22.5万元,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swzjbzhk@163.com,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三、有关说明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州街道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2023年度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汇总表.wps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