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第五届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奖项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松阳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为鼓励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同时设立“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质量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创新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申报范围松阳县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四、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提供所有控股申报组织等证实性材料,以上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优盘或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证实性材料分开装订,五、申报方式及时限1.申报材料报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号,附件: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wps附件2.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wps附件3.2023年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wps附件4.2023年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联系表.wps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1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