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1.加快推进1000个省级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深入推动工业技改提级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保障工业经济有序运行4.做好煤炭生产供应,将省级数字经济发展项目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股权投资的重要支持方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积极推动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持续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促进外资外贸稳定增长12.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工业发展要素保障15.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统筹污染物排放指标,(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9.加强工业企业投融资对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六、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21.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27.建立增长点调度培育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28.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