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的函四东财函〔2023〕149号铁东区教育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四财教指[2023]174号)及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20]20号)要求,现下达你局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补助资金6.93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现通知如下: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你局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在分配补助经费时,结合本地区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和同级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三、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此次下达的市级直达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