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支持对口帮扶和协作地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2〕7号)文件精神,请我县符合申报主体的企业积极组织申报,为做好该项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递交时间符合申报主体的企业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两份)递交到我局,二、材料递交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花锦路1号党政办公大楼10楼1004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莫燕芝,联系电话:0778-5812290,附件下载:深圳市宝安区产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包含附件1—4)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产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附件2:宝安区支持大化县产业发展实际投资额补贴申请表附件3:大化县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宝安区支持大化县产业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申请表大化瑶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3年12月1日文件下载:深圳市宝安区产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