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市级科技计划导向作用,激发我市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内在动力,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兰科字〔2023〕3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二、申报要求项目初审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项目承担单位须登录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兰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通过初审推荐后,打印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1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文件,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管理,市级财政不予安排,(三)指导性计划项目纳入市级科研诚信体系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省级科技项目推荐及市级科技项目立项重要依据,四、申报时间2023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