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3〕129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依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办资源发〔2020〕30号),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经创建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和社会公示,认定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市法库县、大连市金普新区、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丹东市东港市等5家创建单位为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珍惜荣誉,擦亮品牌,加强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指导,强化绿色旅游发展理念,优化公共服务,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提供有力支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