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我省集聚发展,2020年12月省商务厅印发了《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适应形势发展,我们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反馈省商务厅,联系人:姚铭明0531-51763496邮箱:waizichu@shandong.cn附件: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修订版).pdf山东省商务厅2023年12月1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