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教育)科,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博士后工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省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立条件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二、设站程序1.申报单位填写《山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1),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直主管部门填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分别将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档)报送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三、有关要求1.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要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研领域,从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巩固发展博士后制度优势的高度,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大宣传,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对申报条件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请表格一并装订成册,邮编:030024,邮编:030082,联系电话:0351-42212804221166联系人:郑渝静王甫附件:1.山西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1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xls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xls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