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有关要求,经见习单位申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的见习单位112家,认定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799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5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和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处理,联系电话:0431-88781568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富路1567号)邮政编码:130119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日(责编:黄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