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管理,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坚持“五新”引领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0-2022)》(区政办发〔2020〕15号)、《宁波市奉化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奉农〔2020〕102号)、《宁波市奉化区“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绩效考评及项目结题办法》(奉农〔2022〕6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宁波工程学院奉化研究院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五新”农业产业项目进行第三批绩效考评,经主体申报、第三方专家绩效考评、局级审核,拟认定14个“五新”农业产业项目通过第三批绩效考评(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1月29日-12月5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经济发展指导科,附件: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五新”农业产业项目绩效考评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