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8〕25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关于印发申请发放吸纳就业和就业创业等服务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怀人社函〔2020〕77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比对,全县共有5家个体工商户或初创企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接受实名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0745—5826593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