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建规〔2022〕25号)的有关规定,为调动我省各市县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现将《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7号)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资金部分169万元分配至澄迈县,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898-68537867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