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旱稻规模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亩200元,县级验收、汇总上报,卓永裕等3家种植大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现拟按每亩200元的补助标准,将泉州市级补助资金3.7万元拨付给相关实施主体,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拟下拨泉州市级2023年旱稻规模种植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9日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七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730号)文件精神,对我市旱稻规模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给予补助,县级验收、汇总上报,卓永裕等3家种植大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现拟按每亩200元的补助标准,将泉州市级补助资金3.7万元拨付给相关实施主体,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拟下拨泉州市级2023年旱稻规模种植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