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秀屿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莆秀政办〔2020〕49号)文件精神和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东岱村民委员会已提供的“东岱村渔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验收材料,我局于2023年11月28日会同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南日镇东岱村2022年度实施的“东岱村渔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验,实际完成排洪沟覆盖硬化324m2,场地硬化467m2,广场设施:石椅10张,旗杆1支,宣传栏2个,广场灯10盏,石围栏90m,广场舞平台建设300m2,项目批复总投资5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9.4003万元,建议以专家组项目验收意见予以补助44.9万元,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联系电话:0594-5886989,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