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2〕77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彭阳县2023年度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彭发改函〔2023〕62号)精神,截至2023年11月29日,企业已完成项目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了复验,企业已完成项目规划的所有建设内容,项目完成投资190.8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设备费用185.11万元,认定符合补贴投资185.11万元,最高补贴不超过70万元,拟使用2023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给予该项目补贴70万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8日,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