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现将《青海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hipo_fl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青海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6号药监局办公楼青海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部,信封上请注明“《青海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71—6317273,传真请注明“《青海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标题,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附件:青海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