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精神,现将开展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二)表彰数量及奖励评选表彰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100家,企业上年度营收达到2亿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000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营收在2亿元及以上,近两年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近两年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10%,企业上年度营收在2亿至4亿元的,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上年度营收在4亿元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5%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的企业,并填写《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发布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表彰名单,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尊商重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