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的通知》(通农[2023]42号、通财农[2023]17号)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11月23日石港镇渔湾村的项目通过验收,现将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区级配套资金下达给石港镇3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1月28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电话:86028666,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