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度第二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标准(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二)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二、申报方式和流程(一)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二)新申领人员按照生活补助系统原流程注册、提报至单位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现就做好2023年度第二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标准(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二)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二)新申领人员按照生活补助系统原流程注册、提报至单位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