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鼎政办规〔2022〕3号)要求,2022年我市粮食生产补贴延续执行《福鼎市关于落实粮食生产安全七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鼎政办〔2020〕29号),经核算,鼓励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服务水平补助中福鼎市店下邓正记家庭农场购买的3台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应享受补贴福鼎市累加补贴5.988万元,已拨付补贴款3.696万元,还应补助2.292万元,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来函来电反馈,联系电话:0593-7863130,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福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