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25号),请入围企业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答辩时间和地点时间:12月3-4日,各入围企业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地点: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12培训室(地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创新楼),二、答辩流程(一)企业通过PPT文件进行陈述,时间10分钟,时间5分钟,(二)科研条件与研发队伍,(三)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比较优势,(四)技术储备、在研产品及其创新优势,四、其他事项(一)请务必将答辩材料(PPT文件)于12月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zssgxk@126.com,(二)请于12月1日下午5点前扫描二维码提交参加答辩人员信息和车牌信息,请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等候室等待,四、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88303920附件:2023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答辩时间安排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8日附件:1.附件:2023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答辩时间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