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方案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5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公开遴选1个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涉农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指导服务体系,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的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项目申报等服务,2.在县城区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固定办公场所(所选地点需经甲方同意),由承接方出资负责打造,服务中心必须包括: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设备、甲方规定的标识招牌、办公室、接待室、产品展示室等,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最少经营5年,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1.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搭建指导管理和服务对接平台,2.负责指导平和县县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遴选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软件,4.为平和县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实行“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和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5.咨询培训、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互间交流平台,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路168号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601)联系人:王强盛联系电话:18064449591附件:平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共建合作对象征集评分办法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