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现对部分2023年入库未获得奖励的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支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支持推动东莞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2023〕52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各地市(详见附件),并就做好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资金支持已纳入2023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库中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食品饮料(农副食品加工业,烟草制品业)、纺织服装(纺织业,支持东莞市2023年入库未获得奖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二)请各地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三)请各地市充分认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绩效管理,附件:1.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安排额度表2.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区域任务清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27日(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附件:1.附件1: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安排额度表.xlsx2.附件2: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区域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