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予以公示,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业务系统-选择相应资质系统,进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系统”提交陈述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陈述报告(见附件3)、佐证材料的陈述材料上报后,企业于公示期结束后提交的陈述材料,我厅不予受理,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我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在资质申报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监督电话:0851-86987056附件:1.审查意见汇总表2.陈述申请(模板)3.陈述报告(模板)附件1工程设计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内容申请事项结论1贵州泰洪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甲级升级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