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激励引领作用,根据《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21〕61号),按照“总量控制”和“根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为A类、B类的企业重点倾斜”的原则,现将拟资助名单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7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提出,凡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匿名提出异议的,电话:0631-5806045地址: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702室邮编:264200附件:2023年市级专利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明细.xlsx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