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省工信厅《关于启动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评选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级审核,拟推荐山东华春环保有限公司等116家企业参与2023年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期: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联系电话:0537-2076897邮箱:gxjzxqyk@ji.shandong.cn附件:拟推荐参与2023年度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二批)企业名单.xlsx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