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为加快培育壮大我区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我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莲都区“区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认定方案(试行)>的通知》(莲农发〔2021〕153号)文件精神,经创建单位申报,乡镇(街道)级初评,区植保与动植物检疫中心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认定丽水七禾飞防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莲都区2023年区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6日前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中东路19号)反映,联系电话:0578-2609689,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7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