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融创北片区(二期))》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批准同意,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二、批准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三、公告内容(一)使用预支规模的原因随着花都区的工业、服务业以及城市化等的快速发展,开展土地收储工作有利于发挥土地储备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积极作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拟开展融创北片区(二期)的土规调整工作,该地块涉及规划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8.6811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花都区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二)预支规模使用的情况融创北片区(二期)拟使用花都区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6811公顷,(三)使用预支规模总结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8.6811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附件: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