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衔接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2号)等文件规定,以下人员在申请2023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程中,经我单位对其申报资料初审及复核,符合享受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人数8人,金额8,000.00元,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起5个工作日,如发现以下外出务工人员真实性和补贴资金情况不属实请向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9-3721266、3721857,监督举报电话:0879-3721857,公示名单如下: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7日序号姓名性别人员类别外出时间稳定就业月数补贴金额(元)补贴期间1李佑霖男脱贫劳动力2023-02-28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2刀进龙男脱贫劳动力2023-02-28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3罗春男脱贫劳动力2023-02-28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4李春梅女脱贫劳动力2022-12-01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5李梦蕾女脱贫劳动力2023-08-01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6陶莲芝女脱贫劳动力2022-11-01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7陶雪莲女脱贫劳动力2023-07-08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8陈光慧女脱贫劳动力2022-02-26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