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安市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2023〕56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排2023年福安市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品牌建设项目的通知》(安农〔2023〕171号)、《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3年福安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品牌建设项目内容的通知》(安农〔2023〕260号)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并公示,现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品牌建设)资金20万元,其中:福安市源恒种植专业合作社10万、福安市穆阳年达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各5万元,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示范效果,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