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交复印件)4、申请人属于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的,2.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七、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企业基本条件不符合或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待补齐再提交,线上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惠城区创业租金补贴“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线上申请操作指引》,补贴条件及申报细节可参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补贴申请咨询电话:0752-7809227附件:1.惠城区创业租金补贴“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线上申请操作指引.docx2.租金补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