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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新区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 2023-03-24
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4号)要求,现就高新区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内容和方式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一)公需科目本年度我区公需科目学习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可在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https://www.qdjxjy.com.cn,线下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教材按照个人自愿原则进行订购,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采取自学方式,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公需科目培训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学习教材由青岛新华书店统一出售,请各单位统一收取书费,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的线上学习,也可参加用人单位、行业部门(单位)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组织的各种线下培训,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认定(一)学时要求青岛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经济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要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二)认定依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4号)(附件2),(三)职责分工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方式、内容、完成学时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联系人:徐皓雪联系电话:68013357附件:1、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活动报名表2、《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4号)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3年3月24日附件1: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活动报名表.docx附件2:《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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