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推进厦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对开展临床试验和在本市进行转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对在本市转化的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及天然药物)完成临床前研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亿元,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5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