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3〕14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3〕14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和审核,拟推荐南安市绿清家庭农场、南安市业业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系列评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电话:0595—86388101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发展中心电话:0595—86382858地址:南安市农业农村局邮箱:nanjgz@163.com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4日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3〕14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3〕14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和审核,拟推荐南安市绿清家庭农场、南安市业业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系列评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电话:0595—86388101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农经发展中心电话:0595—86382858地址:南安市农业农村局邮箱:nanjgz@163.com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