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向区内相关企业征集参赛项目,三、参赛条件创业组参赛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一)2016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北京市房山区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四、奖励政策(一)大赛总决赛激励政策:对获得大赛总决赛各个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二)北京市奖励政策:1.报名参赛并入选参加大赛总决赛的市属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大赛总决赛奖励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2.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的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3.获得大赛总决赛奖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4.入选参加大赛总决赛的北京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创业业绩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5.报名参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京创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