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泰人社函〔2021〕30号文件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实施稳岗返还,通过审核,新泰兰和化工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2022年1月17日(下午17:30)前向新泰市社保中心反映,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们针对企业采取“网上办”服务,先行核发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的企业如有泰人社办发〔2018〕21号文件中所列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情形的,一经核查属实,将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联系电话:0538-7257617附:2021年新泰市企业稳岗返还(第六批)公示表.xlsx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