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李源广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李源广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33济南市莱芜区隆胜废旧物资购销站2焦克武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6314济南莱芜雪野旅游区宏鑫施工队3宋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326********8628济南市莱芜区宋姣养殖场4郑先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5915济南市莱芜区雪野先军农资经营部5郑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2801********3170济南市昊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6张瑞乾返乡创业农民工371202********0016济南市莱芜区石屋砚语民宿旅店7朱英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637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锦硕百货超市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