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新泰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政字〔2021〕40号)和《关于征集2023年新泰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凝练形成了《2023年新泰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榜单》(以下简称“榜单”,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要求1.本次项目申报均以榜单中的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新泰市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报项目应符合榜单中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3.牵头申报单位应对研发费用进行有效归集,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牵头单位须对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7.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二、注意事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新泰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附件:1.2023年新泰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榜单.docx2.2023年新泰市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docx新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