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按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年薪20万元(税务部门认定)以上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分别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6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2.4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职称1.2万元、全日制专科生0.6万元的标准每年给予生活补贴,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补贴,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补贴,我县学校、医院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才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人才津贴,对全职引进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企业,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高层次人才来随县创办企业且全职在县工作的,按国家级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最高50万元给予贴息担保贷款,支持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在我县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全日制专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