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经创建单位自愿申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拟认定5家创建单位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1.沈阳市浑南区2.沈阳市法库县3.大连市金普新区4.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5.丹东市东港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联系电话:024-24859230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邮编:110032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