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申请2023年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资金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引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科规﹝2019﹞8号)要求,引导项目资金支持已认定的各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决定对我县2023年获批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支持,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注册在澄迈县并于2023年获批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二、申请资金根据引导项目资金支持已认定的各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其创新和服务能力持续提高等相关要求,三、申请时间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四、申请材料(一)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1),(四)省级科技部门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六)企业获得资金扶持的收据(需盖公章)(详见附件3),六、相关要求(一)为做好支持资金的统一审核,(二)请有关企业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三)支持资金要专项用于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支出,(四)支持资金要做好使用台账记录,按照县工信科局有关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