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休耕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20号)、《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双季稻+”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汕农发〔2023〕5号)要求,对申请“双季稻+”轮作试点工作的经营主体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5-22095090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1栋304室邮编:518200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双季稻+”轮作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