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庆委办发〔2020〕39号)、《庆元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庆委人办〔2020〕18号)、《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会议纪要2021年1号》《庆元县面向世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政策补充调整建议》(庆委办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人才租房补贴对象为三类,具体为:①2020年9月30日前,经组织人事部门首次引进到庆元县属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企业),入住翔龙佳苑人才公寓的人才,②2020年9月30日后,经组织人事部门首次引进的庆元县属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企业),入住翔龙佳苑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的人才,③2022年6月1日后,经组织人事部门首次引进到庆元县属企事业单位,入住翔龙佳苑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的党政储备人才,2023年度共有32位同志符合人才租房补贴申领条件(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对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的对象进行监督,附件:2023年度庆元县“人才租房补贴”人员名单.xls中共庆元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2023年11月23日。